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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让网络谣言止于你我!
作者:胡建平 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近日,关于网络辟谣再度冲上热搜,而前有鲁豫说现在发律师函都没人信,后有网络辟谣冲上热搜,二者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前我国网络造谣的成本有多低,造谣者只需要通过一段话、一个键盘就可以使得事实真相由白变黑、由黑转白实现两级大反转,其中更有盲目跟风造谣,使得整个网络风气浑浊不堪。那么造谣者真的就无法无天吗?

造谣传谣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
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则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会同网络综合治理局,组织微博、抖音等12家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辟谣标签#工作。各平台全面梳理存量谣言样本3342个,对8万余条存量谣言标记辟谣标签,这就意味着未来辟谣将会成为常态化制度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