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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小产权房租赁合同有效吗?
作者:胡建平 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小产权房一般具备价格低廉、地理位置优越等特点,许多中介或房东会选择购买小产权房进行出租服务,以此来收取高额租金,或者是购买后自己又用不上,选择将房子出租给他人。那么,小产权房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

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我们要正确认知小产权房是违法的,并且未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小产权房的租赁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所保护的。抛出法律认知,这种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土地使用者和预售许可证。虽然小产权房可以进行租赁和交易,但事实上是具有较大法律风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第一款: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因此,小产权房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在三、四线城市小产权房多是由于当地民生需求而产生的。作为律师提醒您,尽管价格低廉,地理位置优越,但小产权房无论是租赁还是交易都存在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