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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女子下班途中被狗撞伤被判工伤?
作者:胡建平 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近日,上海一公司员工下班 途中被狗撞伤被判工伤引发网友热议。据悉,该女子在下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途中,偶然窜出一条狗导致车狗撞在一起,交警调查认定该女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因此该女子受到的事故为工伤,公司对此持反对意见,二审后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如何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作为律师提醒您,治疗工伤的费用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垫付,个人垫付的可以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工伤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许多公司来说,可能会存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一旦员工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就表示将由公司全部承担费用,这对于公司长久良性发展是得不偿失的。同时,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也是一份保障,可以有效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