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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开门杀致人死亡女子被判9个月
作者:胡建平 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近日,一女子开车门导致电动车车主死亡,女子被判9个月引发网友热议。据悉,吴女士正常开车上班途中,在路边停泊车子后正准备打开车门下车,结果未注意到后方驾驶电动车的桑某,两人碰撞后导致桑某当场车翻人伤,并于当日死亡,而根据事故认定书认为吴女士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女士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九个月。那么,汽车没有发动行驶,仅仅打开车门致人伤亡,也构成犯罪吗?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即便汽车没有发动行驶,只是打开车门致人死亡的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开车门致人死亡不仅涉及民事赔偿问题,也会涉及刑事犯罪问题,严重时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面对交通肇事事发,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肇事人都要及时的联系交警,保护事发现场便于交通部门正确划分事故责任,对于车辆损失严重的要及时的通知承保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保险和勘验。在双方对于交通事故没有较大的争议后,双方可以约定其他时间进行后续的协商处理,应该恢复交通事故现场的秩序,避免造成交通堵塞的情况。因此,安全无小事,驾驶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