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彬律师,律所主任。大学本科,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后毕业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荣获优秀毕业生称号。普洱市律协第四届常务理事,1993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从事执业律师业务至今(执业18年);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数百起,秉承勤勉、尽职、忠诚、高效的服务理念,认真负责。
刘彬律师曾荣获2009年、2010年、2011年普洱市司法局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9月被云南省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2年3月被普洱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2年9月受到司法部党组织“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