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申报工伤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作者:戎双双 律师 时间:2010年12月11日
申请工伤认定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主体不同提交材料也有所区别。
单位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是一式四份);
2、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判文书;
6、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本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
7、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8、工伤证明材料;
9、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书面告知;
10、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个人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6、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本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
7、工伤证明材料;
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