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河北廊坊蒋彩侠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法学论文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2014.12

作者:蒋彩侠律师  时间:2014年12月13日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0号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已经2014年1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4年12月10日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一、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四、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五、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六、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
特邀蒋彩侠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

电话:15832651771

1583-2651771


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

110法律咨询网

Email:939997580@qq.com

执业机构:河北冀廊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10201011822761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12号河北冀廊律师事务所

积分:38003奖章:1点击量:1055958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