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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江西省2013年道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李俊杰 律师  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江西省2013年道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版)
江西省2012年统计数据
(根据江西省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651元
(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适用标准)
2、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9860元
(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适用标准)
3、农村人均年纯收入:7828元
(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适用标准)
4、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2776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适用标准)
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130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适用标准)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

合 计
39651

农、林、牧、渔业
21011

采 矿 业
39448

制 造 业
3944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7522

建 筑 业
35325

批发和零售业
3323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555

住宿和餐饮业
2308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082

金 融 业
57895

房地产业
3956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9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1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90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141

教 育
424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4023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01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963





一、人身损害赔偿依据:
江西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655元(19860元/年)。
2、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828元。
3、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1064.67元(12776元/年)
4、农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130。
5、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江西省2013年度统计数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860元/年
残疾、死亡赔偿金39720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828元/年
残疾、死亡赔偿金156560元

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
12776元/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1064.67元/月)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130元/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427.5元/月)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9651元/年3304.25元/月
丧葬费1982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