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实施市场主体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官”制度,切实提升企业感受度。提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通过线上审批、线上服务、线上帮办、电子证照应用、告知承诺办理、自动顺延许可证有效期限等方式,推进惠企利民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为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办事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企业合同逾期、延迟交货、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落实国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鼓励平台企业加快重点领域技术研发突破。支持投资类企业准入和注册,实施更加便捷的工作流程。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订单延迟、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指引和调解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中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