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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年轻律师为什么没办法赚大钱
作者:周俊岭 律师  时间:2014年06月24日
   年轻律师之所以没办法赚大钱,不是社会的错,也不是制度上的错,而是年轻律师自己需要反思的问题。
       一、年轻律师刚出道就想独立
       想挣钱,这本无可厚非,但不虚心于资深律师的学习,仅仅以为自己毕业于某某大学法学系,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当一名好律师,而且一定会是个成熟的、响当当的、杀五关斩六将、大把大把挣钱的律师,这显然是一个误区。
       律师是一个充满挑战与竞争的职业,书本上所学的法律知识跟司法实践的操作有很大的差距,如何理顺办案思路、调查搜集证据、找出案件焦点……这些办案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技巧不可能在书本中学到,只有在实践中逐步领悟、摸索学习才能掌握。这些最终都积聚在法庭开庭审理阶段。为什么在法庭上年轻的律师发言似乎专业经典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却一再遭到审判长制止呢?那是语言表述不精练、意思表达层次不分明,焦点问题阐述不明确,该简单表述的重复强调,该深入论述的不去层层分析,即便你法律知识渊博,也难以发挥出水平。常常会遇到一些律师在法庭上大讲法律,博古论今,侃侃而谈,从起源到完善,从大陆法系到英美法系,其结果常常遭到审判长制止,反倒对于焦点问题没有论及。法庭审理程序繁杂,每个环节时间是很有限的,这就要看律师如何去把握难点焦点,轻重缓急。
       每当一件案子到手,要对阅卷、调查取证,问话一一解析策划。作为刚出道的律师,法律知识并不难,难就难在掌握运用上,难在操作上。你无论面对的是普通公民,还是企业老总,还是行政官员,首先要把对方看的强大,不卑不亢,对症下单,分析案件症结,才能游刃有余。为什么同样的证据有些律师轻易取得,有些则不然,是取证的技巧与经验。没有胆识的古板在司法实际中施展不开手脚,而不切实际的夸夸其谈只能是纸上谈兵,适得其反。
       所谓“台上讲法律、台下讲交情”,这个交情其实是法官对你人品及业务能力的认可,这取决于当事人对你能力及人格魅力的评判与认可。
       二、年轻律师不珍惜来自不易的案件
       年轻律师代理的每个案件可谓虎口夺食。切记受人之妥托,忠人之事。对代理的案件,要从写诉状、到调查取证,从法律法规到法庭辩论,都要一丝不苟,始终如一,争取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你可能是客户的选择对象,但绝不是最佳选择,你只有通过个案展示自己卓越,才会留下一个誉美的口碑。客户聘用律师往往是在律师与律师的一个个对比中挑选。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大到中途换人,另选高明。小到一次性代理,到头来无论是自己的案件还是朋友的案件,不会再去找你的。不要在接受代理时信誓旦旦,之后认为反正代理费收来了,官司输赢是法院说了算,敷衍了事,非但没有巩固已有的市场,而让其在不知不觉中丢失。
      有些年轻律师对于证据目录的装订、证据来源以及要证明的目的疏于填写,庭前准备也不充分,在法庭上手忙脚乱,混淆基本事实及法律条文,发表辩论没有条理,把握不住焦点,很是被动,当事人也不满意。于细微处见精神,干不成小事,怎能完成大事业?
       三、年轻律师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
       人们购买衣物家电、以及生活用品往往首选名牌?在商品经济中,品牌越来越成为人们的最佳选择。同样,在充满竞争的律师市场中,品牌也尤为重要。为什么百分之八十的律师仅占百分之二十的市场,而百分之二十的律师占领着百分之八十的市场。说到底还是名律师的品牌效应。
       年轻的律师往往既艳羡名律师的风采,大案要案迎接不遐,大把大把挣钱,生活质量步步登高。而同时往往萌生嫉妒,抱怨那些名律师知识结构的老化,观念的陈旧,甚至曾经法庭上对庭被驳得体无完肤,但困惑的是这仍然改变不了彼此的地位。
       要形成自己的品牌,需要长期积累凝练,名律师不是天生惧来的,是爬磨滚打提炼出来的,要经历不被认可—接纳—推崇—修成正果的九九八十一难的艰难历程。不要指望伯乐,你就是伯乐。世上没有救世主,你就是救世主。知识、自信、经验、正直、包容......这些都是你提炼品牌的原材料。中国最著名的律师不是法学教授就是涉外法律专家,每年收入上千万,相反,有多少执业已久的律师仅仅解决了温饱。因此年轻律师要业精于勤,尽职尽责,靠自己的实力,打造出自己的品牌。
       四、年轻律师不注重自我推销、宣传
       资深律师可以靠名气,靠经验、靠关系。年轻律师靠什么?当然靠实力,这个实力就是你的知识、能力,胆识。但怎样让大家知道并认可你的能力与实力,推销、宣传就很重要了。一个知名品牌,除了质量好以外,为什么商家愿意出巨资请名人做广告,是看中它的宣传效益。
       年轻律师推介自己的方式多种多样。通过报纸、电视不是每个律师都能做到的,尽量多参加一些“出人头地”活动去展示自己的光彩而优秀的一面。明星最初是靠混个脸儿熟来提升知名度,律师何尝不可呢?有些律师出道多年了法官竟然还不认识,每次代理案件都面临审验律师证的尴尬。这不能不是律师的悲哀。但是也不能做关系律师,刻意地去跟法官拉关系,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愈来愈多的律师注重的是能力、才华的展示。名星是捧出来的,是通过经纪公司包装宣传出名的,律师也需要包装,需要的是能力、知识、思维、品质的包装,同时也需要推销宣传,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品牌律师。
       另外最直接、最普遍、最实惠的就是网络交流平台了。年轻律师喜欢上网擅长上网,这本是好事,但有些年轻律师上网不是聊天,就是玩游戏,极少去法律网站参加一些学术交流讨论,更不乐于解答咨询法律问题,这与迷恋于酒局、牌场有什么区别呢。这样的结果是思维观念与资深的律师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市场的占有份额却跟资深律师无法企及。
       年轻律师如果不注重业务,不注重掌握办案技巧,不会策划复杂案件,不注重宣传,不形成自己的品牌,单靠结交一些朋友、几个法官、几个厂长经理拉一些案源,只会在法律的广阔舞台上搭起一个小小的作坊,即便经常有饭吃,但绝不可能成为令人敬重的名律师的。
 
                                                                  (转载于《法学》  作者:张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