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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协议
作者:
凌灿伟
律师 时间:
2014年09月01日
夫妻分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方: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址 :
联系方式 :
乙方: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址 :
联系方式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相恋,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因双方之间存在 问题,为缓和夫妻矛盾,双方一致同意暂时分居,以各自冷静思考。现双方经协商,就分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同意夫妻分居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住所安排:
1、分居期间甲方居住于
;
2、分居期间乙方居住于
;
三、财产与债务约定:
1、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共同所有。
2、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共同承担。
四、权利义务约定:
1、分居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恪守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2、分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干涉对方的生活。
五、子女抚养:
1、分居期间,孩子
由
方临时抚养,
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日前支付。
2、分居期间,
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情况下,
方每
探望孩子
次,时间为
小时,探望方式为:
。
六、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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