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司法从业者,在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中,我们时常看到一些奇怪的现象:
比如有些被害人被套路、不断向外洒钱但却深陷入其中而不自知,
有些被害人虽自知被套路、但直至难以抽身无法自拔也不报案,
有些被害人虽频频报案但侦查部门却有心无力、望洋兴叹。
以上现象,均值得我们透过表象,去探寻“套路贷”犯罪的本质,去思索“套路贷”犯罪的应对。
在此,本文斗胆对“套路贷”犯罪作一简单剖析,通过“套路贷”犯罪的几个断面,来一窥“套路贷”犯罪的真容样貌。
断面一:“套路贷”犯罪=披着羊皮的狼
没错,“套路贷”犯罪就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表面上看所有借贷条款是摆在台面上的,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然而,撕开这幅皮囊,你会看到,皮囊之下,却是包藏祸心的狼。
“套路贷”犯罪从诞生的一刻起,就带着恶的种子(国家法定年利率为百分之二十四,“套路贷”犯罪年利率为百分之上百上千,“套路贷”犯罪盯的不是正常的利息,而是你的口袋、你的钱包、甚至你的整个家当),愿打愿挨的表象下是双方地位和信息在实质上的不对等。
你以为对方是民间借贷的羊,实则对方却是“套路贷”犯罪的狼,通过一系列的套路(放贷前的套路,放贷中的套路,还款中的套路,催款中的套路,逾期了的套路,没钱还了的套路)诱你上钩,只要人入狼口,那么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案板刀叉、煎烤烹炸,不怕喝不到你的血、吃不到你的肉。
断面二:“套路贷”是台犯罪机器?
“套路贷”犯罪是一场信息时代下,掌握了大数据的集团对个人、专业对业余、高智商对低智商的“碾压式胜利”,双方力量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等。
“套路贷”就像是一台为了谋财而事先准备、精心组装、运作高效的犯罪机器,而所有参与者均是“套路贷”机器的一个零件。
诸如技术研发零件、平台维护零件、市场推广零件、审核及发放贷款零件、风险防控零件、催收贷款零件,凡此种种,各就其位、各行其职,共同发动运转起“套路贷”这台犯罪机器,按照预先设定的轨迹程序,向被害人碾压过去,凡机器过处,皆哀鸿遍野。
然而,有意思也值得深思的是,零件不会认为自己有罪,要说有罪也是机器有罪,自己只是个零件,零件能有几多罪?也许,将“套路贷”犯罪机器的罪全部算在一个零件头上确实也不公平,也许,就像零件说的自己仅仅是种小恶罢了。
然而,种种小恶汇聚,却最终铸成一种大恶,毕竟,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断面三:与“套路贷”犯罪相PK
个人的感受是,与“套路贷”犯罪PK,现阶段存在侦查力量不足以及跨区域协作水平不充分的问题。
“套路贷”犯罪发展至今愈发呈现出跨区域、组织化、专业化、隐蔽化、智能化的特点,而目前限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尚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侦查力量局限于区域管辖各自为营,未能在全国范围内整合资源形成打击合力。
而现实是,一个地域经侦的存量是有限的,在不增加变量(如全国范围内调配资源就是变量)的前提下,你不可能指望十来个人的经侦队伍连续去查一个几十人到数百人的“套路贷”犯罪集团,体量太大,根本吃不下,勉强去吃也难以消化;况且一个区域也不是只有这一个案子,若是全员上阵,则其他案子还办不办?不过是有心无力,望洋兴叹罢了。
现阶段,加强“套路贷”犯罪的防范宣传、釜底抽薪当然有必要,但侦查力量不足的问题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毕竟,正胜恶,也需要足够的力量支撑。
断面四:一点隐虑+呼吁最后,想表达一点隐虑,都说信息时代数据为王,所谓得数据者得天下,但现实是很多个人数据却掌握在企业手中,甚至很多APP平台企业只要用户点个同意安装条款就堂而皇之地对用户的各种潜在数据不断挖掘、反复使用。
细思恐极。
这不仅仅是个人隐私的问题,严重点,可能关乎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在此,也呼吁国家法律数据的使用权、管理权和交易权尽早界定,同时限制企业对用户数据的挖掘使用,让“套路贷”犯罪无翼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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