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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作者:杜凯 律师  时间:2011年02月17日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重婚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实际上构成重婚的违法行为。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意思是说,有配偶者与非本人配偶的第三人共同生活。
3 、实施家庭暴力的。意思是说,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上的折磨和摧残。这里的暴力对象不单指夫妻的一方,也是包括家庭的其他成员,如虐待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