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渭南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认定的部门
作者:杜凯 律师 时间:2013年05月18日
渭南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认定的部门
事项名称 劳动能力鉴定
受理机构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 周一 到 周五
办理地点 渭南市朝阳路与解放路十字向西人力资源大楼626室
联系方式 0913--2363082
服务内容概述 职工工伤(职业病)和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鉴定
政策法规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G/T16180-2006)、《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事项申办条件
职工因工负伤(职业病)、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申报材料 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决定书;
2. 医学资料(病历、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六份)。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申请(单位意见),身份证复印件;
2. 医学资料(住院病历、诊断证明);
3. 陕西省伤病职工劳动检查能力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办事处理流程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接受鉴定申请后,每季度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取3—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集中组织伤病职工逐人体检,由专家组提出诊断意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初步诊断意见,召开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伤残鉴定机构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伤残鉴定机构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服务办理时限 90天
收费标准 200元/人.次 (特别说明:申请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和工伤认定不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