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2018年下半年陕西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办法
作者:杜凯 律师 时间:2018年06月05日
2018年下半年陕西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办法
---杜凯律师
一 、死亡赔偿金:30810元× 20年=616200元(死亡赔偿金陕西省农村和城镇是统一的)
二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门诊费+住院费+检查费及其他医疗费用(凭正规医疗票据)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只能计算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住院伙食补助:(80~100)元/天×住院天数】。
四 、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住院天数(根据受伤情况、医嘱意见、客观病情需要及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意见等确定出院后的营养期限)。
五 、误工费(时间、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六 、护理费
护理费: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100元~150元)×护理期限
七 、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八 、住宿费
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150元/天计算)。
九 、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081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26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081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26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081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26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十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388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30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388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30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388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30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388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30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十二 、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省统计局:2016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626元,丧葬费金额:61626元/年÷ 12个月× 6个月= 30813元(丧葬费用:城乡标准一致),2017年度数据暂未公布,待公布后再及时予以调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