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董家渡14号地块(三期)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已由黄浦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已达到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的规定比例,现将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黄府征[2021]7号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南仓街,南至董家渡14号地块(一期),西至董家渡14号地块(二期),北至董家渡路。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征收范围内......
居民同志们: 2021年5月14日,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黄府征[2021] 5号房屋征收决定,感谢您对本地块征收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签约期限 本地块签约期限为:2021年6月23日-2021年8月21日(共60天)。 1、第1-30天: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22日(30天); 2、第31-60天: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21......
(四)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黄浦区人民政府。黄浦区人民政府依法按照......
5、征收补偿费用计息标准 对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不包括临时安置费)以一年期贷款利率4.6%标准计息,征收补偿费用计息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结束,所产生的利息待协议生效后与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一并发放。 注:征收居住和......
(一)征收非居住房屋的奖励标准 1、签约奖励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离被征收房屋的,每户给予40万元奖励。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平方米增发奖励费1.2万元。 2、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非居住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的补偿标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
(三)非居住房屋的认定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应当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有房屋承租人与公有房屋出租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者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居住房屋......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五)《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沪房规范 [2018]5号) (六)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房屋征收的目的 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 三、房屋征收的范围 东至河南中路,南至广东路,西至山东中路、福建中路,北至福州路......
黄浦区福州路地块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已由黄浦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已达到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的规定比例,现将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