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
对于未经登记的房屋,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屋调查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非居住房屋的认......
《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已由黄浦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已达到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的规定比例,现将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与补......
12、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不具有征收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原户口从被征收房屋内迁出,且本人已实际回沪居住的支边、支疆及知青本人户口无法迁入本市的每人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万元。 13、征收范围持有经区、县劳动部门核发的《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区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的《社区服务证》的居民房屋的持证人,且......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134街坊)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一、特殊对象的范围与......
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为规范对征收范围内居住困难户的审核和认定工作,制订如下审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征收范围内居住困难户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补偿款,对按照本审核办法第四条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
(七)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八)特别告知:本补偿方案中的搬迁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及全部房屋使用人(同住人)搬离被征收房屋,在向征收人移交空房的同时,被征收房屋的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公共设施费用必须结清,且被征收房屋没有设定抵押。 (九)本房屋征收补偿......
(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订立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撤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未按协议约定搬离原址,房屋征收部门有权解除协议,并......
十四、征收部门及受委托的房屋征收事务所 征收部门: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受委托的房屋征收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第三、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的界定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代理经租的......
3、室内装饰装修补偿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按500元/平方米补偿。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估价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4、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材料补贴 按规定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部分,按600元/平方米给予材料补贴,低于10万元/户的,按10万元/户给予材料补贴。对于没有不予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