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五)关于非居住房屋的认定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应当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有房屋承租人与公有房屋出租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
房屋 类型 公寓 独立 住宅 (花园住宅) 新里 住宅 新工房(成套、 有电梯) 新工房 (成套 无电梯 新工房 (不成套 无电梯) 两万户 新工房 旧里 住宅 简屋 换算 系数 2.06 1.83 1.82 2.00 1.98 1.94 1.65 1.54 1.25 在2001年11月1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含1.......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房屋,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
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货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本方案中所涉及的“户”均指产权户或租赁户。 (二)关于房屋征收的房屋评估机构选定及评估时点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本市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由具......
为使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房屋征收政策、法规及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如下: 一、本次房屋征收适用的主要政策法律法规依据 (一)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三)沪......
杨浦区41、42、44、45、47街坊旧城区改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尊敬的房屋所有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您的房屋因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已列入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宁武路170号-180号(双号),180弄(全部);杭州路864号-884号(双号)、1038 号-1046号(双号), 886弄(全部);隆昌路141号-227号(单号)、149弄(全部);隆昌路140......
《关于黄浦区福州路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关于黄浦区福州路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黄浦区福州路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黄府[2020]58号) 批准,黄浦区福州路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河南中路,南至广东路,西至山东中路、福建中路,北至福州路、汉口路,详见附图......
(六)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所得的归属和安置义务 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七)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八)特别告知:本补偿方案中的搬迁指被征收人、公有......
(3)1983年12月17日前,已有承租人户口报在被征收房屋内的证明。 注: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不享受本方案第十一条中的搬迁奖励费、家用设施移装费、搬迁费、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材料补贴/无不予认定建筑面积补贴、室内装饰装修补偿、均衡实物安置补贴。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计户标准 被征......
本地块安置房屋主要包括松江南站地块、松江佘山北地块等处房源和就近安置房源浦东绿洲康城。房源选购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本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在确保剩余居民合理比例使用的前提下,经黄浦区旧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将部分多余房源收回,收回房源清单将提前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