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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吴小姐因与丈夫李先生感情不和,提出离婚。李先生同意离婚,但双方因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吴小姐慕名找到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方燕律师,聘请方律师代理其与李先生离婚纠纷一案。该案中,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李先生名下的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该房系李先生婚后因爷爷私房动迁而分得的安置房......
未离婚,也可主张分割房屋征收利益 (2017-02-07) 点击量:1287
司法实践中,遇到比较多的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起诉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房屋拆迁而获得的补偿安置利益。那么,对于仍处于婚姻状态的夫妻一方,能否起诉要求分割拆迁利益呢?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律师认为,如果房屋征收利益中既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在未经分割的情况下,夫妻中......
莫将空挂户口申报为居住困难人员 (2017-02-07) 点击量:2745
房屋动迁中的“居住困难户”是指,按照动迁补偿方案确定的折算公式及补贴标准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被征收户。如果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该户可增加保障补贴,也就是俗称的“数砖头+托底保障”。因此,从经济利益角度来看,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将增加该户可得的动迁利益。于是乎,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或公房承租......
动迁中,经常会遇到居非兼用的房屋,有居非兼用的公房,也有居非兼用的私房。按照目前上海的动迁政策,征收居非兼用的房屋,应当按照居住建筑面积和非居住建筑面积分别计算货币补偿款,合并后的货币补偿款为该房屋的补偿金额。因此,在动迁协议中,房屋居住部分价值补偿款和非居住部分价值补偿款分别计算并列明。由于非居住......
继承人可以分割房屋的动迁利益 (2017-02-07) 点击量:1628
近日,有一位吴小姐向我咨询:年幼时,她的父亲因病去世。她和父母原本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父亲过世后,奶奶就把她和她的母亲赶出了家门。此后,她和奶奶一家便不再来往。过了几年,她的爷爷也去世了,爷爷生前未留有遗嘱。最近,她听闻爷爷奶奶私房被政府征收了,得到了一大笔补偿款。吴小姐询问,自己有没有权利分得房......
家住闸北的吴先生所住房屋被划入旧城区改造项目,列入了征收范围。本可以开开心心地搬入安置新居的吴先生却开心不起来。因为他被自己的姐姐、外甥告上了法庭,对方以自己是被拆房屋同住人为由,要求分得吴先生一户1/2的征收利益。原来,早在十年前,吴先生的姐姐因为离婚要落户口,找吴先生商量,让吴先生帮忙同意将自己和......
宅基地房屋的动迁利益如何分配? (2017-02-07) 点击量:1748
近日接到以前代理过的当事人王小姐电话,王小姐称家中的宅基地房屋动迁后分到三套安置房,该房屋是爷爷、奶奶留下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爷爷名下,爷爷、奶奶共生育一子两女,儿子(即王小姐父亲)婚后与家人一直居住在宅基地房屋内,两个女儿结婚后搬到夫家居住,户口也迁离了宅基地房屋,前几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
【案情简介】 李某与王某系再婚夫妻。婚后,双方因动迁分得浦东新区的房屋一套。房屋性质为公有住房,承租人为李某,李某及王某的户口均在房屋内。2008年,李某与王某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约定双方居住的上述房屋各人一半。离婚后,王某仍居住在该房内,户口也未迁出。2009年,李某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房屋......
【案情简介】 小李是一家企业的人事主管,工作了几个月后,对工作环境、薪资待遇等感到不满,即向企业递交了辞呈。小李离职后,在未与企业沟通的情况下,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承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企业此时才发现,当初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翼而飞。原来,......
【案情简介】 小王在一家工厂工作将近10年了,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但是2013年工厂突然以小王违反工厂的规章制度为由决定将小王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小王万般无奈之下求助方燕律师,方燕律师了解情况后让小王先不要着急,因为涉及到劳务派遣合同关系,方燕律师告知小王回工厂报到,即使工厂要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也应当根据法......

律师资料

方燕律师
电话:1366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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