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办理产权调换房屋进户、房地产权证需缴纳的契税、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购房人按相关规定支付。 4、签约期届满后,在确保剩余居民合理比例使用的前提下,经杨浦区房屋征收部门同意,将部分多余房源收回,收回房源清单将提前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仍可选购上述房源。 本文摘要:杨浦区41街坊,杨浦区42街坊,杨浦区44街坊,杨浦区45街坊,杨浦区47街坊,产权调换, 配套商品房选购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