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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黄浦区福州路地块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4
作者:方燕 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23日

根据市、区相关规定,本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为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85%。
   本地块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60天(起始日期根据被征收房屋评估进展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签约期限内,如签约比例提前达到85%,则签约期限调整为签约比例达到85%后的15日止,但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约所能享受的相关奖励、补贴仍按原签约期限结算。
   十一、征收居住房屋的奖励和补贴标准
   奖励和补贴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发放。
   (一)征收居住房屋的奖励标准
   1、签约奖励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离被征收房屋,按签约时段给予签约奖励费:
   在签约期限第1-30天内签约的,每户给予签约奖励费50万元;
   在签约期限第31-60天内签约的,每户给予签约奖励费45万元。
   签约期限届满后签约的,每户给予签约奖励费30万元。
   上述签约奖励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平方米增发奖励费5000元。
   2、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搬迁时段给予搬迁奖励费:
   在约定期限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每户给予搬迁奖励费50万元;
   超过约定期限30天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每户给予搬迁奖励费40万元;
   超过约定期限30天以上60天内搬离被征收房屋,办理完毕交房手续的,每户给予搬迁奖励费30万元。
   上述搬迁奖励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平方米增发奖励费1000元。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搬离原址之日起一年内;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产权调换房屋全部交房后一年内,被征收房屋内所有户籍人口迁出黄浦区的,每户增发奖励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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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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