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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昆明路以南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
作者:方燕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12日

十、签约搬迁奖励办法(企事业单位非居住房屋除外)
   签约期内本地块签约率达到85%、补偿协议生效的,对在签约期内签约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被征收户、公有房屋承租户给予以下奖励:
   (一)居住房屋奖励标准
   1、按期签约奖
   以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为基准,奖励1,000元/㎡。
   选择货币补偿,且在促签促搬奖期(具体起始时间另行公告)内签订全货币补偿协议并不再对协议进行调整变更的,按7,5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按期签约奖;低于300,000元/证的,按300,000元/证计。促签促搬奖期结束后签订全货币补偿协议的,不再享受按期签约奖。
   选择购买本地块提供的大基地房源(A类),或者选择同时购买本地块提供的大基地房源(A类)及大基地房源(B类),且在促签促搬奖期内签订补偿协议并不再对协议进行调整变更的,按10,0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按期签约奖;低于400,000元/证的,按400,000元/证计。选择仅购买本地块提供的大基地房源(B类),且在促签促搬奖期内签订补偿协议并不再对协议进行调整变更的,按13,0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按期签约奖;低于520,000元/证的,按520,000元/证计。选择购买本地块提供的就近地段房源,或者选择同时购买本地块提供的就近地段房源及大基地房源的,不再享受按期签约奖。
   在促签促搬奖期内签约的,给予60,000元/证奖励,促签促搬奖期后的第一天签约的扣除300元,促签促搬奖期后的第二天签约的扣除600元(300×2),促签促搬奖期后的第三天签约的扣除900元(300×3),以此类推至签约期最后一天。签约期结束后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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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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