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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40街坊房屋征收范围
作者:方燕 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黄浦区40街坊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你部门《关于申请确认黄浦区40街坊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黄建征收〔2021〕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40街坊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上述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东至马当路,南至复兴中路,西至淡水路,北至自忠路,详见附图。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马当路306弄4号)本体原址保留,不纳入征收实施范围。
    二、在启动改建前,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建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建工作。
    特此批复,请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黄浦区40街坊旧城区改建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本文摘要:黄浦区40街坊,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东至马当路,南至复兴中路,西至淡水路,北至自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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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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