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投资收益包括:
(1)一方用婚前财产投资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持有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红利或利息;
(2)一方将婚前财产出租给他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租金;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转让其个人的所有的股份、有价证券等投资性资产而取得的增值部分;
(4)一方用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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