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静安区北京西路1177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石门一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有关内容,现将方案中关于签约及利息计算等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
本地块签约期为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
在签约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待搬迁后90日内发放征收补偿款。二、利息计算
本地块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2023年10月30日,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年利率为4.35%(计算公式:利息-计总敢项×4.35% +365×计息天数)
1、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1月27日,计息天数按30天计算。2、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5日,计息天数按实际签约日到2023年12月25日的天数计算。
2023年12月26日起签约的,不再计算利息。
3、征收居住房屋(居民)、非居住房屋(个体工商户)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签约期内签约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搬迁的,以方案内规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金额(居住房屋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非居住房屋评估价价格)、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如有)、各类补贴、为基数(但不包括签约率奖励、搬迁奖、提前搬迁加奖、搬迁率奖励、非居住拆迁奖励、过渡费补贴、临时安置费补贴),按照征收公告之日的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年利率的标准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注:本文为手工录入,如有细微差异以征收地块张贴或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