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虹口区143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
你单位《申请调整虹口区143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虹旧征指〔2023〕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143街坊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范围调整为东至岳州路,南至高阳路、物华路,西至弄地,北至弄地。示意图见附件
二、请你单位会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建及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启动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虹口区143街坊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注:本文为手工录入,如有细微差异以征收地块张贴或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