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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3分钟了解打官司流程
作者:春秋法律服务团队 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打官司流程一般是指民事诉讼的流程: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可同时或者诉前30日提出保全申请,)----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不答辩不影响开庭);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排期开庭(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部分案件开庭前进行调解)

2、被告答辩。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4、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最后陈述。
7、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各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1)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