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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保险代理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
作者:尤辰荣 律师  时间:2015年09月05日
保险代理作为保险行业常见的中间机构,承担着联系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的义务。保险代理以保险为诱饵,私自将客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涉案数额高达六千余万,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
XX保险代理公司与六家人寿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保险代理销售协议,代理销售多款二十年期人寿保险产品。客户处于信任,将钱款交给XX保险代理公司,但XX公司将寿险产品拆分为年收益10%的分成型1-3年短期理财产品,吸引大量社会投资。公司负责人被公诉机关以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两年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
在购买任何金融产品时,在审查证照、代理协议的同时,也应当了解产品的性质、资金来源、相对方等信息。上海刑事律师认为不要被高收益所惑,盲目投资,最终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上海刑事律师尤辰荣对刑事辩护案件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尤律师办理过大量的各类刑事案件,成功为很多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帮助他们减轻、从轻处罚、甚至保住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