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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要挟“老千”交封口费自陷牢狱
作者:尤辰荣 律师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2015年5月31日凌晨,张某与周某、袁某在张某闵行区暂住的出租屋内一起打牌。打牌期间,张某突然指出周某、袁某在“出老千”,十分愤怒,且不让他们离开。扬言要揭发他们出老千的行为,不但索要四千元,如果不给便不放两人离开,还抽打两人耳光。
要挟“老千”交封口费自陷牢狱
        所幸,后来,袁某短信告知其舅舅报警,张某的勒索行为未得逞。同时还被公安机关抓捕,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外部因素而未遂。
        律师提示,如遇出老千,应当采取理性、合法的形式要回损失。暴力形式的自力救济,既无法达到目的,反而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本文由沪律网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发布,原文地址://www.02164.net/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