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120急救车迟到至人死亡被索赔
作者:尤辰荣 律师 时间:2016年01月27日
年逾八旬的闫老爷子在早高峰乘坐公交车时突然晕倒,在场的好心人帮助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急救车辆迟迟未到达现场。其间,好心人又拨打了999急救电话,将闫老爷子送往医院,途中闫老爷子不幸过世。闫老爷子的家属认为,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距离闫老爷子晕倒的地点仅有7公里的距离,车程在10余分钟,但急救车用了整整1个小时才到达现场,延误了闫老爷子的救治。闫老爷子的家属因此将北京急救中心及沙河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万余元。昨天下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情
死者家属 急救车迟到近50分钟
昨天下午,闫老爷子的儿子闫先生及其他4名家属来到法庭。
闫先生称,2014年9月16日早上,时年81岁的闫老爷子准备乘坐公交车前往医院看病。当天早上7点左右,闫老爷子在昌平大洼公交车站准备上车时,突然晕倒在地。当时在场的好心人于7点05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闫先生称,事后他们了解到,当时北京急救中心指派的是沙河医院的120急救站点出车救治,但从7点05分好心人拨打急救电话,到8点05分120急救车到场,用了整整1个小时。“沙河医院距离我父亲晕倒的地方仅有7公里左右,正常的车程也就是10余分钟。”
闫先生称,因久等不来,好心人又于7点30分左右拨打了999急救电话,而999的急救车在25分钟后就到达了现场并对闫老爷子实施救治。在999急救车对闫老爷子进行救治的过程中,120急救车才到达。此后,闫老爷子在999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闫先生等家属认为,120急救车迟迟未到现场,延误了对闫老爷子抢救的最佳时机,并最终导致了闫老爷子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要求北京急救中心及沙河医院赔偿8万元。
急救中心 无权调动远郊区车辆
法庭上,北京急救中心的代理人称,事发当天,北京急救中心于7点05分接到一个自称女乘务员的人拨打的电话。女乘务员称,有一名老人在中央财经大学昌平分校西门附近晕厥。由于该地区归属于昌平急救中心,于是北京急救中心将电话转至昌平急救中心。
北京急救中心代理人还表示,昌平急救中心与北京急救中心并非隶属关系。“远郊区的急救中心都有自己的指挥中心,不归北京急救中心管理。”北京急救中心代理人称,北京急救中心接到市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如果事发地在远郊区,北京急救中心会将电话直接转接到所属区的急救中心,由当地自行调度。“北京急救中心对远郊区的急救车都没有调度的权利。我们只是起到一个电话总机的作用,电话转接之后就跟我们没有关系了。”北京急救中心代理人称。
对此,闫先生一方认为,无论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到底归属于哪儿,在事发时好心人拨打的是120电话,是北京急救中心接听的,因此北京急救中心就应当对延误闫老爷子救治一事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文由上海著名律师网发布,原文地址://www.susong64.com/hotnews/1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