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越来越强调婚姻自由。目前,这种自由仍然是有一定限度的,比如我国尚未公开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合法性。然而就在前不久,一对同性恋者就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大声地向世人表达自己对于婚姻方面自由平等的追求。
孙文林(化名)是一位同性恋者,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国家,他这一路走得异常艰辛,但他从未想过放弃。早在14岁的时候,孙文林就清楚地告诉父母,他不喜欢女人。但父母觉得孩子还小,当不得真。此后,因为同性恋问题,他与父母发生了很多次争执,他的亲朋好友都不能理解他的想法。当时同性恋还不被世俗所接受,他的父母为此十分难过;得不到理解和认同,小孙文林也渐渐变得自卑和内向。直到他上了大学,思想渐渐成熟,勇敢地向外界承认了自己的性取向。经过多年的沟通,孙父孙母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地反对了。
25岁那年,孙文林认识了比他大十岁的男友。他们交往了一年多,相处融洽。在茫茫人海中遇见这样一个“他”是多么不容易,他们十分珍惜彼此间的缘分。于是在今年6月23日,两人“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他们决定成为真正的“夫妻”。
在朋友们的陪伴下,心中惴惴不安的一对“新人”走进了芙蓉区民政局。孙文林甚至准备了一面锦旗,若是登记成功了就送给民政局。表明来意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先是一惊,随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为两人登记结婚。工作人员拿出法条向众人解释: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双方必须是符合法律条件的异性。
孙文林并没有气馁,他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婚姻法》总则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男女都应平等地享有与男性结婚的权利,也平等地享有与女性结婚的权利,否则就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孙文林先后找到湖南省民政厅、芙蓉区民政局的负责人,都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最后,孙文林决定找律师起诉民政局。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法院已收下起诉材料,将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孙文林表示,他既然已经选择这一条艰辛之路,就不会中途放弃。不管法院如何判决,他都会勇敢地继续追求自己的幸福。
沪律网温馨提示:尽管在很多国家,如丹麦等,同性恋已经被法律所承认;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中国的一些社会学家也在呼吁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然而在现阶段的中国,考虑到伦理道德、公序良俗等因素,法律尚未承认同性恋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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