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店主钱被偷,原来是自己老顾客下的手
作者:尤辰荣 律师 时间:2016年02月02日
每当家里财物丢失的时候,内心总是惶恐,惊恐家中的防盗措施做得还不够,给了小偷可乘之机。然而更加没有令人无奈、害怕的事,恐怕就是那个小偷并不是外盗,而是一个"内鬼",那时情况将会更加复杂,我们不知该堤防谁,被偷走的不止是财物,还有人心与信任!
12月4日,南京市一家批发市场内的店主发现自家店铺被盗,整整少了7500元现金,邻近过年,一年的辛苦钱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消失了,着急的他赶紧向秦淮分局健康路派出所报了警。调查中当被问到有什么可疑对象时,店主表示店内人员的警惕心一直都很高,虽然平时也不锁钱柜,但只要有陌生人出入,他们就格外警惕、一直盯着,应该不存在外人盗窃的可能,他怀疑是被自己熟识的人偷走的。民警随即和店主一起调取了店内的监控录像,查看过程中一名身材矮小的女子闯入了他们的视线,有重大盗窃嫌疑。
然而让店主吃惊的是:"这不是林美霞(化名)吗?"店主一眼认出了那名女子,据悉,林美霞是一名一直来店主店里进货的熟客,听说在六合一带销售服装。由于一直与其有业务来往,所以当她来到店中时便放松了警惕,想不到这样竟给了她可乘之机。
店主此时才想起来,之前也出现过货款和账本对不上的情况,差额大约在2万元左右,怀疑也喝林美霞有关。经过民警经一步查证,发现在店主帐目出现差错的日子里,林美霞都有来进货的踪迹,店内监控都拍到了她的行径,前后相加竟有5次!
证据确凿,警方立即对林美霞实施了逮捕。在审讯中,林美霞的辩白让人错愕不得:"我进货差钱,他又赚了我那么多钱,拿他点小钱也不过分。"原来在一个月之前,她来店中进货时恰好钱款不够了,想着平日里每次进货店主也都不让价,于是她趁着店主去调货的机会,直接拿走了店主随意放在钱柜里的现金。然后又将其作为货款,"还"给了店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林美霞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沪律网律师提醒大家:当自己财物受到威胁时,应及时报警,不论是外盗还是内贼,都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年末将近,犯罪分子又开始蠢蠢欲动,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即使面对熟悉的人也应谨慎保管,不要将钱财外露,尽量避免引起他人的注意。维护自身财产安全,让我们把一年辛辛苦苦工作换来的钱花给自己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