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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关于刑事鉴定的规定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所谓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和确认,是指审判、检察、侦查人员对合法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真伪,找出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从而就案件事实作出结论的活动。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鉴定人资格和能力的审查和确认。刑事案件的鉴定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经验和必要的检验设备,这是确保刑事鉴定结论能否准确的前提。 
        第二,鉴定所依据的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只有提供真实、充分、可靠的材料方可作出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可靠或不充分,甚至还夹杂虚假时,鉴定人也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第三,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是否仔细、认真,是否受外界影响,是否客观公正。鉴定人鉴定时方法必须得当,必须实事求是,出于公心,排除各种干扰,唯此方可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第四,审查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判断鉴定结论是否科学、可靠的一个有效手段,就是将鉴定结论与全案其他证据情况进行联系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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