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风才律师,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京鲁刑辩中心党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党员。郝律师曾参与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非诉及诉讼纠纷处理,处理过重大、疑难诉讼及执行案件,担任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最大可能挽回客户损失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郝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娴熟的法律运用技巧,愿与同仁及社会各界人士一起,为中国法律研究和实践事业做出积极探索和应有贡献,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和保驾护航。
擅长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担任公司法律顾问;金融借款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民事案件;重大、疑难诉讼及执行案件;行政诉讼。
执业理念:天地生人,有一人应有一人之业;
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
联系电话:18866415153(同微信号);
15169120…;
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例:
(一)部分刑事辩护案件:
1、崔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刘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
3、姚某合同诈骗案;
4、李某信用卡诈骗案;
5、吴某受贿申诉案;
6、张某窝藏、包庇案;
7、郑某故意杀人案;
8、张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妨害公务罪案;
9、马某非法拘禁案;
10、苏某交通肇事案;
11、李某抢劫案;
12、李某强奸案;
13、周某诈骗案;
14、郭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15、刘某危险驾驶案;
16、王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17、路某协助组织卖淫案;
(二)部分民商事、行政案件
1、德州市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山东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
2、王某诉张某购房资格转让合同纠纷案;
3、济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
4、张某某等诉济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5、常某与山东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某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某基业建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诉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代理百余件)
7、山西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诉山东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
8、中国石化石油公司诉某加油站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9、王某等诉菏泽市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菏泽市某区人民政府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