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睿志律师事务所,主任.1972年6月29日生.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1994年至2008年在法院从事过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有多年的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社会阅历, 曾经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法官. 2007年被荣记三等功.精通各种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纠纷.金融证券业务.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等民商事案件和非诉业务
曾任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市南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吉林省英俊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任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法律协会主席.
多年的工作经历.养成了严谨.认真.冷静的办事和办案作风.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保持着深厚的民商.经济法理论功底.长期的制作法律文书.练就了精练.严谨的文书风格.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结合对法院工作和政府工作的经验.始终坚持事实与法律相结合.从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灵活处理法律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求得稳中取胜.
主要简历:
1994年----2008年3月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08年4月-----2009年4月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
2009年5月-----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09年11月吉林睿志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