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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珍惜婚姻切勿轻易草率离婚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5年08月04日
珍惜婚姻切勿轻易草率离婚
林先生,1952年出生,名下共有2套房产,本人和爱人陈女士于19788月结婚,1978年共同生育一女,因感情不合一直分居,家庭中存在冷暴力,如何申请离婚?
律师解答:对于林先生和陈女士这种情况,应当积极挽救婚姻。双方都上年纪了,能跌跌爬爬地走过几十年,说明双方还是有可取之处,现均已韶华已逝青春不再,生活需要老来伴时,却劳燕分飞,令人遗憾。建议双方多沟通,多回顾从前的美好时光,多找对方的优点长处好处,不要老盯着不开心的事琢磨,也许还能找回当年的感觉,有道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都一大把年纪了,离的什么婚呢?最近本律师就代理一件类似的离婚案件,男方年龄也如林先生,气势汹汹起诉离婚,在女方到其所住处再次收拾卫生时,触动了他心灵的柔软,幡然悔悟,撤诉不离了。
离婚可以协议,也可以起诉。如果婚姻名存实亡,双方均认为无继续的必要而一致同意解除,女儿已成年,不存在抚养问题;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建议双方念在一起走过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的份上,本着公平、有利使用、互相谅解对于其他共同财产妥善处置,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心平气和地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在对是否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不成情况下,主张离婚的可以起诉,林先生陈述“因感情不合一直分居,家庭中存在冷暴力”,也没有说谁在冷落谁,谁在暴力谁,我们也无从推测,因为林先生这个年龄一般情况下是老太“欺负”老头的时段了,法院通过审理,认定感情破裂,会依法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加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