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年纪一大把,离婚也无妨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5年08月19日
年纪一大把,离婚需三思
李老太,1943年1月生,和刘老头于1962年结婚,共同生育3子1女。老头不讲理,经常打骂老太,老太认为遭到家庭暴力,现在不想
再受罪了要离婚,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答:李老太先说要离婚,后说维护权益,这两种说法性质不同,前者是“革命行动”,后者是“改良措施”。建议尽可能改良吧。
一是我算了一下,老太今年72岁了,那么刘老头的年龄也应在此上下,就是说两个都是古稀老人了。古话讲,“人生七十古来稀”。双方年龄都比较大,经历了自然灾害过度时期、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那么多风风雨雨,特别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呢?回首望望,人生苦短,何必再折腾自己?双方好好反思。说不定也就好了。二是建议先分开一阶段,是不是老头平时有人服侍,过得太悠闲了?俗话说,“要想甜,加点盐”。让老头“生活自理”去,受受罪,也许老头能够认识到老太的好处,幡然悔悟,立地成佛的人也不是没有。三是但如果实在过不好,离就离吧。公民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多大年龄离婚法律没有限制的。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男女方依法结合,如果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要求离婚。最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判一起70岁老太因为老伴常年家暴,难以忍受,而手刃老伴的悲剧。尽管老太情有可宥,但老头毕竟是一条生命。所以,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也不要怕丑,离婚可能是避免更大悲剧产生的最好选择。心平气和离婚可以协议,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协议不成也可起诉,欲离婚者,以对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