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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民间借贷非法高利不受保护
作者:石志忠 律师  时间:2016年02月24日
民间借贷非法高利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率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划出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两线三区”。具体内容是
一、24%年利率这根线以下的区间为“司法保护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将被法院认可,简言之,不超过24%年利率受法律保护。
二、36%年率这根线以上的区间为“无效区”,超过36%的年息法院不认可,如果借款人已自愿支付了超过36%的利息,还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这部分利息。
三、24%36%这一部分为“自然债务区”,如果借款人按照约定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返还还,法院不支持,就是说给了就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