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华律师,女,教授,法学硕士。1985年7月开始从事法学教学工作。现为朝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中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专业功底扎实,综合分析案情,运用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的能力较强,善于从诉讼一开始为委托人选择最佳诉讼途径,并在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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