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帮人自伤应否担责
作者:武合金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03日
帮人自伤应否担责
【案情简介】:张三手病,奇痒难耐,以刀剁之,三试不去,求助李四。李四接刀,将张三病手斩断。问:李四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何罪?
【律师观点】我认为:单看刑法分则,李四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接下来,我们就要研究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或者责任阻却事由。张三伤害的是自己,不是他人,所以张三不构成犯罪,李四是在帮助张三,所以,李四不构成犯罪。此案不能用安乐死案类推,虽然此案与安乐死案的责任阻却事由同样是被害人同意,但刑法限制处分自己的生命权,却未限制处分自己的身体权。
张明楷教授认为重伤承诺无效的理由是:承诺杀人有罪,重伤一般有生命危险,而推论重伤承诺应无效。本律师认为,依照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重伤和杀人是有区别的。我国目前实行的不是罪刑学说定原则,而是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我认为李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我把这问题发到了我的微信朋友圈,我的一位医生朋友说:如果李四构成犯罪,我们医院的外科医生都该进监狱了。
上述观点,若有不同见解,愿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