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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温州一业主拒绝履行购房合同 “不买房进班房”真相
作者:何峤巍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26日
“因为拒绝履行购房合同,温州铂晶嘉园小区业主丁某,被永嘉县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
这些天,“不买房进班房”成为温州市民议论的热点,特别是在温州出现“退房潮”的背景下,永嘉法院的判罚被指“以司法介入阻止退房潮”。
日前,永嘉法院发表了一份“情况说明”,称“不买房进班房”的说法有失偏颇,丁某被司法拘留的真正原因,是他拒绝执行法院判决。
房子刚买就降价
100多名业主拒绝履行合同
让丁某“进班房”的楼盘项目叫铂晶嘉园,位于温州永嘉县东瓯街道礁下村,开发商为永嘉中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1年8月,铂晶嘉园开盘,在2000名等待摇号的购房者中,丁某成为400多名幸运儿之一。他以每平方米16000多元的价格,购得了位于二楼的一套房产,并交纳了首付款664300元。
2011年下半年,国家连续出台房产调控政策,温州楼市迅速降温。到了当年12月初,铂晶嘉园的平均单价已经下跌了1000多元/平方米。
就在此时,铂晶嘉园结顶。按照规定,购房者应办理按揭手续,但包括丁某在内的100多名业主迟迟未动。
不办按揭的表面原因,是楼盘原名叫“铂晶公馆”,业主们对“铂晶嘉园”的新名字不满,以及有业主说“还没有拿到购房合同”,但有业主透露,真正原因是楼盘降价。
在与房产商的博弈中,这100多名业主自发成立联盟,并由两名业主代表向开发商发起了要求撤销预售许可证的诉讼,但被法院驳回。
丁某就是两名业主代表之一。
挑头业主被告上法庭
法院判购房者败诉
业主们的第一波“进攻”失败后,永嘉中厦迅速反击。
2012年1月,永嘉中厦以不履行买房协议为由,将丁某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丁某必须履行合同。
2012年4月9日,永嘉县法院一审判决,丁某败诉。
但丁某依然拒绝履行购房合同,且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的20%以解除购房合同。同年12月,丁某被永嘉县法院司法拘留15天,“不买房进班房”即由此而来。
昨天,丁某向记者回忆了被司法拘留的经过。
他说,当时自己接到通知,去法院接受调解。在法官办公室,他从上午9点一直呆到下午5点,始终拒绝履行合同,随后便被司法拘留。
“法官一直劝我履行合同,我不愿意,我说拘留就拘留,我当时就坐在那里,中饭也是法官给我买的面条,那天晚上我就被拘留了。”
与丁某同去参加调解的另一位业主代表,因为及时办了银行按揭,没有被拘留。
“他来拘留所劝过我,说办了按揭,法院马上放人,我说不可能。”丁某说。
法院称“不买房进班房”是误读
拘留原因为被告拒绝执行判决
丁某被拘留一事,直到不久前才被公众获知——4月16日,铂晶嘉园另一位拒绝履行合同的业主潘某,被永嘉中厦以同样的原因告上法庭,这才揭出丁某“不买房进班房”的往事。
一时间,舆论哗然,坊间认为,法院在偏袒房产商。
近日,永嘉法院发表了对此案的情况说明。
法院认为,永嘉中厦作为合同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丁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属违约。
法院审理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和丁某沟通,但丁某只肯退房或开发商大幅降价(降价在30万以上),而且再三表明自己没有能力履行合同。
基于丁某拒不申报财产,且在多次调解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法院才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而非所谓的“不买房”。
据记者了解,目前,铂晶嘉园仍有100多位业主没有按购房合同办按揭或支付房款,而丁某及其他40多位业主已发起了对永嘉中厦的第二轮“进攻”——他们以铂晶嘉园的建设不合资质为由,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判决购房合同无效。
而最新一个站上被告席的业主潘某,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丁某拒不申报财产,且在多次调解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法院才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而非所谓的“不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