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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家居商城“免单节”被诉虚假宣传
作者:孙威主任 律师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家居商城“免单节”被诉虚假宣传中国消费者报  2015-06-08 13:55:12    买东西“不要钱”买3000“送3000”
    家居商城“免单节”被诉虚假宣传
    ■庆消 本报记者 刘传江
    夏季将至,又是一年家装旺季,各大装饰材料市场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吸引顾客。近日,记者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多位消费者投诉,称大庆市某大型家居建材商城推出“不花钱,满3000元返3000元”的“免单节”活动招揽消费者,而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抽奖活动。
    记者在该家居建材商城看到,条幅、彩旗营造了热闹的促销气氛,这些条幅、彩旗上“免单节来了,买家具建材不花钱,满3000元返3000元”字样,更是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
    但是,记者注意到,很多从店里出来的消费者都是充满失望的表情,连连说“骗人”“上当了”。
    走进店内,服务台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家具和建材满3000元,商家会给消费者一次抽奖机会。最低为50元,最高为3000元,现场返现金,并不是向每一位购物满3000元的顾客都返3000元。”
    该家居建材商城客服夏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是做广告宣传,不是欺骗消费者。买3000元商品返3000元现金,等于是免费购物、白送商品,即使让小孩子看了也不会相信。这种说法只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威律师指出,该家居建材商城以“买东西不要钱、买3000元送3000元”为噱头,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伤害了商家信誉。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王申国认为,商家将根本不能实现的“买3000送3000”作为宣传内容,欺骗消费者,违反了《消法》中“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不得误导消费”相关规定,也违反了《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关于“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的规定,已经涉嫌消费欺诈。如果经调查确认属欺诈,应按《消法》第五十五条给消费者增加购买商品价款3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