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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动车被冠名该不该点赞
作者:孙威主任 律师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动车被冠名该不该点赞杨宝学 本报记者 刘传江
  “中国联通(600050,股吧)号”、“绿滋肴号”……近日,不断有旅客发现全国各地的动车组列车开始被企业冠名,热议由此引发。有人提出,铁路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冠名收益应通过降票价的方式回馈消费者。也有人担心,有钱就能冠名,以后会不会出现很多“稀奇古怪”的动车名。也有观点支持铁路部门开放冠名权,认为这属于市场行为,无可厚非。
  多地驶出冠名列车
  近日,有福州网友在自己的微博中爆料原来的“和谐号”D6405次动车组变成了“中国联通号”,网友大呼“神奇”,并配发疑问表情。
  据悉,这是铁路部门为加快市场化而推出的创新举措。D6405次动车组由南昌铁路局管辖,而此前该局已向市场开放列车冠名权,年内该局管内所有动车、普速列车都将陆续被企业冠名。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铁路局陆续都有冠名动车出现,除南昌铁路局以外,沈阳铁路局有铁西新区号、成都铁路局有丰都号、兰州铁路局有敦煌号品牌旅游列车。另外,北京铁路局也与政府部门合作命名了4趟品牌列车,比如北京—张家口Y505/6次“大好河山张家口号”、北京西—衡水Y501/2次“衡水湖号”等。
  早在今年4月24日,哈尔滨铁路局就举办过一场旅客列车冠名权推介会,参加冠名活动的国内外企业40余家、广告运营商60家及100多家终端客户。哈尔滨铁路局现有旅客列车248组,辐射至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旅客列车上有近20种媒体资源可供广告冠名。该局有关负责人在推介会上称,列车冠名广告有超强震撼、持久传播、目标精准和广而告之四大传播优势和百分之百零干扰的传播效果。
  要考虑消费者感受
  针对铁路部门开放冠名权的新动作,有人提出,铁路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动车冠名受益不能由铁路独享,应以降票价、提高服务质量等方式回馈消费者。如曾经乘坐过“中国联通号”的网友发微博调侃:“中国联通号上联通手机没信号。”也有网友提出:中国联通号上是不是应提供免费的无线网络?
  也有网友表示,支持铁路部门出卖冠名权的市场化行为。“球队、电视节目可以冠名,铁路系统当然也可以出卖动车冠名权,但是冠名也应该有讲究,考虑到消费者感受,比如有些企业名字,像狗不理,我觉得就不适合给动车冠名”。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曲文勇也认为,铁路部门出售列车冠名权无可厚非,但冠名应坚持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品牌的原则,应有严格的操作规范,不能谁拿钱多就给谁冠名。此外,被冠名的动车应该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体验到更优质的服务。
  为铁路建设添砖加瓦
  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威认为,在商品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立法对于冠名权经营行为尚未涉及,学理上也缺乏全面统一的认识和全面深入的探讨。冠名权出让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现象,不可阻挡地走进人们的生活,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有着支撑其存在的现实需求。
  孙威分析认为,冠名既有利于冠名者扩张宣传载体,放大广告效应,也有利于被冠名者变现无形资产,增加额外收入,因此冠名权转让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是一种广受欢迎的商业合作方式。
  孙威认为,铁路企业合理利用自身资源谋求发展,在不影响旅客正常乘车购票、车价、车次名称、车站信息、乘车环境等前提下,在车次前加个冠名,让企业获得广告效益,让铁路获得经济收益,从而实现“双赢”。“这将为铁路的建设添砖加瓦,从长远来说能为广大旅客带来收益。”孙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