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律师的私生活
作者:王景林 律师 时间:2017年10月29日
我们所里目前律师已达550名,并且还在不断增长,按照计划,准备打造成上千名律师的上海第一大所。律师是自由职业者,他们与单位没有依附关系,只是借助单位的平台在从事自己的工作,并且各自独立。平常,所里很少看到律师在坐班。不免好奇,除了在外开庭、调查取证,在家整理案卷材料,其他时间,他们都在做些什么呢?
在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养老院、律协、直播平台等许多地方,经常看到有律师在开展各种形式的免费讲座或培训。外行人可能会说,这些律师热心公益事业,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免费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个个都是好样的。作为同行,我们心知肚明,他们之所以去开展各种形式的免费讲座或培训,表面上是在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但其主要目的是在做营销,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扩大自己的社交圈,从而最终能给自己带来更多或更优质的案源。任何事不是绝对的,不排除有那么一小部分律师,就是在从事公益,希望不要有人为此来与我抬杠。如果一个律师业务很忙,他一般没有时间参加这些公益活动,即使参加,也是少之又少。应该不会有人推掉自己手中的业务,然后去做公益活动。如果看到一名律师到处在参加活动,很有可能这段时间没有案子或没有优质的案子在做,或者他是养了一个大的团队,大家都在等着他带来更多的案源。即使是特别牛气的律师,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式营销。之所以乐此不疲,因为他不同于在网站、电视上打广告,它只是投入一定时间、精力,但打着公益的旗号,特别容易被人接受,其效果不是广告能达到的。
在QQ群、微信群、朋友圈里,有些律师很活跃,经常发言、留言、转发、自己发,旨在不断地提示别人,你的身边有我这样的律师,如果有事,可以随时联系到我,千万要记得我是律师哟。那些业务繁忙的律师,他们很少在这上面浪费时间,相反,那些时时刻刻在这些上面活跃的人,他们可能没有多少业务在做,至少没有那么忙,想通过这种营销方式获得案源。
在同学会、老乡会、商务会、交流会、展览会等场合,许多律师喜欢光顾,他们在这些场合抛头露面,还有的逢人就发名片,其实际是在推销自己,想积聚更多的人脉,最终能带来实在的案源。那些刚刚入道的律师,可能比较热衷这些,但随着业务和年龄的增长,激情就会减弱,但通常不会放弃能与“大人物”或“高端人士”接触的机会。在一些公开场合,如果急着发名片介绍自己是律师的人,可能就是一些执业不久或案源不足的律师,当然这不是绝对的。
在电台、电视台、大型活动等场所做嘉宾,这不是律师想有就有的机会。那些外形较好、表达能力较强的律师,在通过他人提携的情况下,才能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说,这是推销自己的最佳时机,但可惜只有极少一部分人有这样的机会。
在博客、微博、QQ空间、贴吧上写文章,很多律师在上面坚持耕耘,发布自己实际操刀的案例,或是对时事从法律的角度进行点评,或是研究探讨一些法律专业问题,其实也是在推销。但这些短期内看不到效果,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愿意看这些枯燥乏味的东西,只有在遇到问题偶尔搜索时可能才会留意。这些上面会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一些不喜应酬或是走技术路线的律师会选择这条路。有一部分律师,他们有点无耻,直接将别人的文章复制、粘贴,放在自己的名下,普通民众看不出来的。这些人有辱律师,转载须注明出处和作者,一般民众都知道这个规矩,但律师却不能。
向报社、杂志、网站投稿,或者直接自己出书,不少律师在做,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大,但更能彰显律师的软实力。这应该是律师的最高层次的能力展现,以后再宣传或推销时可以作为亮点。
前段时间,一位从台湾来大陆执业、后又去美国执业的律师,他在给我们做一次活动时,意味深长地说了这样一件事,他刚做律师那几年,每天都让自己特别忙碌,不是因为案子多而忙碌,而是在做各种琐事,为什么要让自己忙得不可开交呢?他说,如果一停下,心里就急得慌呀!没有案源,就要面临挨饿,所以让自己一直在忙碌,没得时间去思考这些问题。多么辛酸的直白!
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没有谁给发工资,自己有案子做,就有收入,没有案子做,就要啃老本。即使饿死,也没有人管你,可能都没人知道。即使是那些执行多年或是大名远扬的律师,都会面对这些问题。所以,他们可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生活,随时随地都在想着如何营销。
社会上总有人在说,律师收入比公、检、法的工作人员高出很多,有点不公平。试问,如果律师的投入低而收入高,根据市场规律,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很多人就会离职出来做律师,拿到律师执业证,对他们来说是很容易的事,只要找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即可。但实践中,并没有出现这种大规模辞职的现象,公检法人员依旧在体制内,不管你说他们是多么没有志向,但他们在里面旱涝保收,至少不会看人脸色,天天为下顿饭在哪里而发愁。做律师,平均收入是比他们高,但律师界二八现象超级严重,有的律师做得超级好,但很多律师都是不尽如人意。(王景林律师供稿 130 4215 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