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企业对外经济交往中商业秘密的保护 在对外交往过程中,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保护其商业秘密:(1)签订保密协议;(2)缩小商业秘密知情人的范围;(3)强化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对外交往中的警惕性;(4)建立物理隔离等方式,将涉密区域与普通区域分离开来。 在对外经济交流的过程中,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其......
从版权角度看数据库的构成 数据库的构成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由各个有版权的作品集合而成;第二种是由无版 权的资料集合而成。 由第一种方法构成的数据库是由各有版权的作品集合而成的,因而这种数据库作为 汇编作品享有版权是不成问题的。使用这种数据库,除非是版权法所允许的合理使用,否 则必须得到各个作品的版权人的......
软件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规定:“本条例对软件的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 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这一规定体现了版权法中的创意/表达 两分法原则。 美国版权法第102条(b)款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对作者的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都 不扩大到任何创意、过程、方法......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的查处规程 (一)处罚机构及职权 国家版权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软件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下列侵权行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侵权行为;涉外侵权行为;认为应当由国家版权局查处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罚发生在本地区的侵权行为。......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A 一般来讲,一个作品只有创作完成并固定下来才能享有著作权。如果一个软件一直处于开发状态中,其最终的形态并没有固定下来,则法律无法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本条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当然,现在的软件开发经常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软件可能会有很多模块,而每一个模块能够......
软件著作权中恶意第三人的理解 1、第三人的主观状态 主观状态是第三人构成恶意侵权的前提,所谓有恶意的主观状态,指 第三人“应当知道”他人已经存在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是一个有理智的 人,其从所掌握的信息可以推论出有关事实,或者说一个有理智的人在具 体情况下应当产生疑问,根据疑问以合理的智力和注意力,就会知道......
首先不得不承认 ,任何一项新的智力成果的取得 ,都离不开对已有成果的某种程度的借鉴和吸收 ,在软件开发行业尤其如此。在软件产品的开发中,为了适应不同计算机系统环境和不同背景下应用的需要 ,就同一功能进行移植性开发是必不可少的 。我国的软件产业刚刚起步 ,如果不允许进行反向工程 ,我们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处于国外软件厂......
商业秘密的物理性保密措施 所谓物理性保密措施,主要是保守商业秘密的物理性隔离措施,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最基本措施,不仅有实践作用,而且有法律意义。对一个蓄谋要窃取保密文件、进入保密区域的人来说,物理措施也许最终未能防范,但是任何物理措施对法官判案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是权利人显而易见的、不言自明的保......
保全措施的种类 商业秘密诉讼中的保全措施,在这里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制度,原告为保护商业秘密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的强制措施,包括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 1.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应当事人请求或依职权,主动采取相应措施取得、保护证据。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隐蔽性特点,使原告合......
根据我国《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一法律定义概括了商业秘密的内涵和外延。规定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类。 所谓技术信息,是指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晓(示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