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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姻法律问题
作者:黄甫林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03日
   一、我在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我的名下,我支付了二十万元首付款。我与任某结婚后,我们共同还贷五万元,还有十五万元未还。现我与任某离婚。请问黄律师:这套住房归谁所有?还有十五万元贷款由谁偿还?——张某
答:该住房归你所有,剩下的十五万元贷款由你偿还;你应当补偿任某二点五万元;对于该住房的增值部分,则按你们的出资比例分割。
二、我和王某已登记结婚,我系初婚,她系再婚。王某与我结婚前有一套住房。现在我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请问黄律师: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后,该住房属于我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吗?——詹某
答: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后,该房产即成为你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三、我与女友李某已进行了结婚登记。为举办婚礼,我父母为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女友李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请问黄律师:这样一来,我父母给我买的这套房子究竟算谁的?——张某
答:如果房产登记在你和李某的名下,则该房视为你父母赠与给了你们夫妻两人,该房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四、我与妻子张某结婚三年了,去年我们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我们购买了一套住房。我父母出资二十五万元,我岳父母出资十五万元。该住房登记在我名下。请问黄律师:该住房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林某
答:在你们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住房可认定为你们夫妻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即你占有62.5%的份额,你妻子占有37.5%的份额。
五、我与丈夫李某夫妻关系非常紧张,他打算与我离婚,并准备转移家中财产。请问黄律师:我是否可以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保护我的财产权益?——王某
答:如果你丈夫李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六、我与妻子结婚六年了,我妻子一直不想生孩子。我早就想生个孩子,我父母也一直想我们早日生个孩子。去年十月,我妻子怀孕了,但她要求堕胎,我和家人坚决不同意。后来,我妻子背着我和家人堕胎了。我妻子的行为极其严重地伤害了我和家人的感情,她这次的行为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了。请问黄律师:我可以以上述理由提起离婚诉讼吗?——李某
答:你可以以上述理由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你们夫妻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你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会准予你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