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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彩民怒焚彩票机,放火?寻衅滋事?
作者:田鲁剑 律师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案情:2017年10月31日19时许,被告人徐某携带装有酒精的矿泉水瓶、打火机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书房路被害人陈某经营的中国体育彩票站内,在向陈某借钱购买彩票未果后,被告人徐某即打开矿泉水瓶将酒精泼洒在站内的1台体彩终端机及自己的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体彩终端机,致使该机器被烧毁。因被害人陈某及在场的一名男顾客及时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浦东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情回放
    徐某今年41岁,上海人,曾经做过物业经理,案发前已无固定职业。从2010年起,徐某喜欢上了买彩票,一开始,他尚能量力而行,运气好时还中过奖。这让他感觉买彩票既好玩又来钱快,于是逐渐上瘾,发展到后来“一掷千金”,每次拿两三万元买彩票。
    十赌九输,具有博彩本质的彩票也不例外,徐某是买得越多输得越多。多年下来,他不仅将积蓄用光,数套房子卖掉,还举了不少外债。妻子看他沉迷其中,苦劝不回,于是离婚,独自和孩子生活。
    至此,徐某可以说到了妻离子散、无家可归的境地。可他并未幡然悔悟,继续向亲朋好友借钱购买彩票,试图“咸鱼翻身”。
    事发当天19时许,徐某随身携带装着酒精的矿泉水瓶来到浦东新区东书房路一处中国体育彩票站。这是一家和其他店铺紧密相连的小店,徐某经常在此处买彩票。在向体彩站经营者陈某借钱遭拒后,他即将酒精泼洒在放置于收银台上的一台体彩终端机及自己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火,致使体彩终端机被烧毁。经鉴定,该体彩终端机价值人民币1794元。后火势被陈某及店里的顾客及时扑灭。陈某随即报警,徐某在得知报警后未离开现场,并跟随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徐某交代说,为了购买彩票,先后卖掉了四套房产,外面还借了很多债,前后用掉了几百万元。其中偶尔也会中彩,最多时一次中过100多万元,但大部分都又投去购买彩票。“事情发生当天,我真是一无所有了,身上的钱也用光了,特别后悔当初迷上买彩票。浦东这家中国体育福利彩票站是我这六七年里购买彩票次数最多的地方,在这里用掉了很多钱。我就想向老板借些钱,借不到就一死了之,顺便把彩票机也烧掉……”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放火罪追究被告人徐某的刑事责任,因此向浦东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庭审中,围绕被告人徐某的行为是构成放火罪还是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与被告人、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放火罪还是寻衅滋事罪?
    法庭上,当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徐某进行讯问时,徐某却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提出了异议。
    他说,自己没有将酒精泼洒在体彩终端机上,只是将酒精倒在自己身上;其只是点燃自己身体,没有想放火;其行为应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徐某因此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放火罪,而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
    当公诉人要求徐某再次明确到底什么行为时,他仍然坚持,当时的确是倒在自己身上,有的酒精是顺着手滴下去的,还有扔酒精瓶的时候倒在了机器上。
    既然不想放火,为何又用打火机烧机器呢?徐某说,是想要点自己身上,但当时打火机离机器较近,拿出来点的时候就点燃了终端机。
    根据刑法,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法院: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行为构成放火罪
    经查,被告人徐某于2017年10月31日、11月1日、11月15日均供述称:“2017年10月30日在一家五金店买了一瓶无水乙醇,10月31日19时多,其将酒精装入一个矿泉水瓶,在向东书房路体彩站老板娘借钱不成的情况下,将酒精洒在自己身上及体彩机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体彩机。当时起火了,我害怕坐到了沙发上,店里的一个顾客及老板娘将火扑灭了。老板娘报警,后我被警察带至派出所。我因为购买体彩成瘾,先后卖了4套房屋,还借了外债,本想自杀的,后来看见体彩机着火后觉得害怕,就没了自杀的念头。”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对于徐某提出的其没有焚烧体彩终端机的辩解,经查,事发时在现场的陈某及周某某的陈述均可证实徐某将酒精泼洒在体彩机上并点燃的事实,且被告人徐某在到案初期的多次供述与陈某、周某某所述一致,故依据现有证据,法院认定徐某实施了泼洒酒精、点火焚烧体彩机的行为,徐某当庭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人徐某在公共场所点燃易燃物酒精焚烧财物,且该放火行为可能引起重大财物被焚烧,也已危及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应以放火罪论处,徐某提出其行为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意见,有悖于法律规定,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徐某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仍留在现场,民警前来处置时未拒捕,自愿配合民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可视为“自动投案”,但其在庭审中未能如实供述其所实施的放火行为,系“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辩护人提出徐某系自首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四年。
    “我是家中的独子,本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有一个温馨的小家庭。可自从沉迷购买体彩以后,由于我不理智、不自量,父母为我操碎了心,妻子也为我伤透了心……对于父母、妻子的规劝,虽曾一时想罢手,但克制不了多长时间,当一套接一套房屋被我出售还债、买体彩后,妻子女儿离我而去,父母先后被我气得过早的离世……是我害了父母、害了家庭。”庭审中,说到伤心处,徐某不禁放声大哭,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本案中,徐某因沉迷于购买彩票,倾家荡产,且做出放火的行为,触犯法律,害人害己,教训深刻。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彩民,买彩票本是一种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行为,但一定要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切莫抱着中大奖的心态,失取理智,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