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年满60岁还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作者:孙超 律师 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杨大文原来是玻璃厂的职工,2013年9月杨大文年满60岁退休。退休后的杨大文为了增加收入,来到当地一家物业公司当门卫。杨大文要求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物业公司以杨大文年满60岁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物业公司能以杨大文年满60岁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吗?
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杨大文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杨大文与物业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此,杨大文要求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但是杨大文可以与物业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这种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物业公司不需要为杨大文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
综上所述,年满60岁只能签订聘用合同,而不能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