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什么叫承包到户
作者:孙超 律师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包产到户,承包到户。
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相关知识: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安徽省部分农民冒着“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危险,偷偷摸摸地把一些麦田、油菜田承包到自己家里去种,搞起了“包产到户”。凤阳县小岗村便是这项改革的发源地,这就是当年村干部和十几户农民按手印立下的大包干秘密协议,协议上写着:如果村干部坐牢杀头,其它农户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到18岁。坐牢杀头的情况最终没有发生,而包产到户的结果却是加快了生产进度、抓住了季节,这便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雏形。 1980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在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提出了对于包产到户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并肯定了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就全国而论,在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商业和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尔后,包产到户作为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形式,在全国农村迅速地采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