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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广州收到离婚起诉书应该如何应对
作者:温德民 律师  时间:2014年12月04日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特别要强调的时,即使是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这是一项权利,一定要适当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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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德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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